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、善审慎监行为监管、完善保险合同规则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修改工作 ,共8章214条,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禁止性行为规定;五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,共同构建金融立法“四梁八柱”。主要内容包括:一是加强股东穿透监管 ,穿透式监管、立足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,
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
、加强投保人、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;二是完善审慎监管制度 ,完善资金运用监管;三是健全风险处置机制 ,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保护,将保险机构的股东
、聚焦突出问题 ,完善风险处置及市场退出规则;四是加强保险消费者保护,确保立法方向一致、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,明确监管授权为着力点,
来源 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功能监管、着力提升监管有效性
,确保保险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,国务院关于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,强化资产负债管理,内部控制等监管要求 ,形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,二是坚持人民立场
。
